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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举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会

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的《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就新《消法》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了学习培训会。此次培训由孙锁堂律师主讲,全体律师积极参加了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孙锁堂律师通过对比新旧《消法》不同之处,结合案例重点解读新《消法》的几大亮点,并对举证责任倒置新规、无理由退货、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规定的无效、消费中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及加大欺诈消费商家赔偿责任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参会律师对新《消法》的新色彩、新亮点、责任主体等规定畅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收获,就如何理解举证责任、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密、公益诉讼等进行交流和讨论。整个培训过程有教有学,有问有答,互动频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通过这次培训会,各位律师对新《消法》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认识,对自己的办案实践,提供了系统指导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