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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沐所律师团队有效辩护,最高院对某故意杀人案不核准死刑,终审改判死缓

      四川省轰动一时的陶某某故意杀人、毁坏尸体案,被告人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在最高院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曹鹏搏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接受委托以后,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主任昌孝润亲自制定方案,经过律师团队一年多的努力,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鉴于本案因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辩护律师提出不核准死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故裁定不核准死刑并撤销二审裁定,发回四川省高院重审。  
       近期,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次最高院作出的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定及四川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既是对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的肯定,也体现了主审法官坚守“严格控制,慎重适用”的死刑政策,维护了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