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此页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010-62670932

天沐律师事务所

首页 > 首页业务领域文章 > 房地产 > 工程施工百问百答(1)

工程施工百问百答(1)

一、是否工程建设都需要进行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以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同时,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